昨日,陕西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汉中市委、市政府进行督察情况反馈。督察组肯定了汉中市在环保方面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若干问题。其中包括2017年1~7月汉中市优良天数比2016年减少3天,PM10平均浓度上升幅度排全省第一。
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副省长、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道宏出席反馈会并讲话。督察组反馈认为,汉中市委、市政府在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14年以来,汉中市加快实施天然林保护、长江流域防护林等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县、镇、村和绿色单位创建,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汉中市启动实施了“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始终保持Ⅱ类标准。但同时指出,汉中市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压力传导不够,工作统筹不足。部分县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较为突出,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
问题一,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尚存不足。一些县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把生态环境问题归因于客观条件,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归因于历史欠账,既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决。
一些部门和地区工作推进不实不力。市住管局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江北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不力。2017年5~8月,约有55万吨雨污混合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排汉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建设进展缓慢。
问题二,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县区存在保护为发展让路的问题,特别是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致使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督察组反馈还指出,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汉中市在秦岭范围内有矿产资源开采和生态破坏疑似点95个。2016年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通报汉中市65起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时整改完成31起。大多数矿山治理仍未启动,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问题三,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大气环境治理仍显薄弱,2017年1~7月,汉中市优良天数比2016年同期减少3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上升幅度排全省第一,SO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4.3%,上升幅度排全省第二。陕南地区30个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中,汉中市有4个县(区)排名后5位。汉中市对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2014年以来汉中市共发生危化品运输引发的环境事件达22起。
要求汉中市制定整改方案
督察组强调,汉中市委、市政府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应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张道宏在讲话中要求,汉中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要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汉中市委、市政府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