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百度真的因为一条段子,就把一个人告上法庭了。”被百度起诉的微博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有些无奈地对寻找中国创客说。
“七点半的独角戏”是微博上的一名搞笑幽默博主,自称“半个脱口秀圈里的人”,时常会在微博上发表一些关于时事的讽刺段子。
今年5月,他发了一条讽刺百度竞价排名的微博,据他所说,“这条微博存在了不到三天就被屏蔽”。8月初,“七点半的独角戏”收到法院传票,百度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500万元,并要求对方在微博首页连续30天置顶道歉声明。
“七点半的独角戏”认为百度属于“恶意诉讼”,因为他发表的段子“实际上对百度有多大伤害,对方没有提出一个证据。”
8月28日,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尚未宣判。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截至发稿,百度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有律师表示,这个段子有很强的隐蔽性,客观上的确有可能引起误解。法院能不能认定相关微博属于“调侃”,是本案的关键。
是讽刺还是造谣,成为案件关键
百度发布声明称,李彦宏有小三和私生子传闻为谣言,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据悉,百度找的是网上排名第一的警局,目前案件已经进行到了给王警官汇款的阶段。#monologue#
正是因为这条发表于今年5月的微博,“七点半的独角戏”成为被告。
他解释称,他发的那条微博加了一个标签“#monologue#”,“这是美式脱口秀的一个环节,这种段子的基本特征就是前半句是新闻事实,后半句是对它的一个讽刺和调侃。”
“七点半的独角戏”称,对方律师也认为段子的前半部分是没有问题的,“完全引述百度的辟谣声明,完全没有曲解,没有断章取义,也没有修改”,但他们觉得问题在后半句,百度方面认为这是一个谣言,是造谣行为。
“它是一个非常极端的讽刺,正常人看到这个段子都知道,后半句是讽刺百度的竞价排名,而不会认为这是一个事实”,“七点半的独角戏”认为,段子是对百度的讽刺,而非伪造事实的造谣。他表示,双方在这一点上陷入胶着。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正宇律师对记者表示,虽然单从内容上来看,微博的内容更像是一个段子,但段子又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多人可能还真搞不清楚这是一个段子的艺术加工,还是说是一个真实的新闻事实的阐述,所以客观上的确有可能引起各种各样的误解。”
“后半句客观上是讽刺了百度的竞价排名系统,但这样一种讽刺是否属于正当行使评论的范畴,以及是否侵犯企业的名誉权,现在不适合作出一个直接的界定,由法院按照判决来进行认定。”方正宇说。
山西天秀律师事务所梁素彰律师同样向记者表示,法院能不能认定相关微博是以一种“调侃”的形式存在,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郭鹏剑律师认为,“讽刺也会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如果是捏造的事实加以传播,并在一定范围为百度造成恶劣影响,那就构成了对百度名誉权的侵害。”
500万天价索赔如何认定?
这不是百度第一次因为侵犯名誉权的事情把对方告上法庭了。
2017年7月,因为GQ实验室的一篇《鉴于百度导航会把你带到莆田系医院,请你来参加<百度一下,你就——>创作大赛GQ Daily》,并发起话题《百度一下,你就完了》,百度将GQ实验室告上法庭,索赔人民币500万元。
一个月后,百度又起诉了粉笔网CEO张小龙、自媒体“酷玩实验室”,称对方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经济损失共计1500万元。
百度方面称,粉笔网CEO张小龙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对百度进行侮辱诽谤的言论,使用语言极其污秽、恶毒;自媒体“酷玩实验室”在微信上发表的《百度命令员工侮辱地震灾民,向儿童传播色情信息,为了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一文,包含大量未经调查、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带有极大贬损性质的内容。以上言论被大量转载,给百度公司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
2016年8月,自媒体账号“CEO来信”、“生煎孢子”及“互联资讯”等在网上发表关于百度外卖的相关文章。百度方面认为文章内容严重失实,阅读量、转载量巨大,对其声誉和商业信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相关账号注册实体不明,百度外卖将腾讯、搜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平台方封禁侵权公号,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七点半的独角戏”称,以律协给出的指导价格,500万的赔偿金额,单是一个请一个律师就要花费26万,“对一个个人来说压力很大。”
“如果被告是一个个体的话,没有那么多精力、也没有那么充裕的资金去聘请一个律师,一般人遇到百度这样的诉讼请求,可能就会选择调解,道歉了事。如果你没有能力应诉,就只能道歉,不管你说的有没有问题。”“七点半的独角戏”说。
梁素彰律师认为,百度提出的500万索赔,“只是诉讼请求,一般不可能这么多。”
他解释称,相关案件中索赔金额的认定,一方面要看被起诉人的行为是否以商业目的进行,以及是否给自身带来收入。另一方面,如果百度认为相关言论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出具证据表明对方言论确实对其业务造成了一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