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店塔镇水污染防治力度,彻底改善窟野河水环境质量,确保各监测断面达到水功能区划Ⅲ类标准。8月份,店塔镇采取多项举措,切实推进窟野河水质提升。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摸排整治工作
积极动员镇村干部,深入窟野河及其在店塔镇域的支流,全面排查排污口数量,抽样化验水质,并准确卫星定位。截止8月30日,总计排查出流经店塔镇断面的排污口有222处,其中来自店塔镇境内的有158处,店塔镇境外有64处,其中有企业排污口16个。
通过水质化验结果找准各支流污染源,积极进行落实整改,已落实整改88处,采取临时措施建17个集污罐。并责令排污口周边企业采取永久性措施,将企业周边的居民生活污水接入企业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加大河道垃圾清理力度
加大力度对河道漂浮垃圾、沿岸积存多年的垃圾、河道内沙堆、周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进行转移分类处理,禁止河道放牧,全面取缔河道内农作物种植行为。截止目前全面取缔沿线河道旱厕2个,搬离1处河道内养殖厂,拆除沿线7处非法石料厂及1处拌和站,取缔24亩河道内农作物。总计清理各类河道垃圾3万余吨,动用装载机、起重机20余台。
加强监管店塔污水处理厂运行
责令专人24小时全天候监管,并每日上报污水处理厂运行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控制水质来源,确保店塔镇生活污水全部入厂处理,要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分类处理,保证处理后水质达到排出标准。
狠抓工矿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清查沿线宾馆、养殖厂、屠宰场、洗衣房等水污染企业,并要求其采取临时收集处置措施;督促指导16个沿线工矿企业,严格处理生活污水和企业污水,并要求进行废水回收利用,不得外排。
严查河道放牧行为
严格履行河长制职责和封山禁牧政策,各河道河长及镇村干部,时刻监督河道及各村养羊大户动态,坚决杜绝河道放牧行为。
文/兰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