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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伍走进咸阳市三原县 |
陕西青年网/延安大学/2024-07-17/ 67625次阅读 |
三原县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同学们在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宣传中受益良多。 |
原标题: 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延安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伍走进咸阳市三原县 7月15日至16日,延安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三跨平原队”一行7人走进咸阳市三原县,为当地普法行动注入青春力量。三原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参与。 走进法援中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上午9点,社会实践队伍来到三原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动融入法律援助队伍,服务基层群众。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法律工作中最有针对性、最具广泛性的一项事务,学习法律援助的知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致力于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秉持这份信念,我们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龙的带领下,认真学习了日常生活中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了解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如何做好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创新,我们可以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这样评价法律援助工作所带来的切实感悟,我们也深刻意识到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 实践团成员在学习法律知识时认真记笔记 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社会实践队伍第二站来到了陕西池阳律师事务所,在王明辉律师的带领下,实践团成员了解了该律所的人员组成并参观其律所。 实践团成员在律所的合照 随后,王明辉律师与实践团成员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上,王律师向实践团成员介绍了国家法律体系发展的历程,通过解读真实案例的方式将复杂的法律知识,向实践团成员讲解当今社会人们易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如何预防各种新型的法律犯罪手段,希望青年人通过此次实践活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同时实践团成员向王律师请教相关专业上涉及的法律问题。 实践团成员向王明辉律师请教相关问题 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实践团成员通过这次学习交流,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将学习的实效落实到服务社会中去。 普及法律知识,共建法治环境 学以致用,青年人应当积极投身于法律法规宣传中去,社会实践队伍第三站与三原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人民政府广场举办了“充实法援力量,普及法律知识”活动,实践团成员与司法工作者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普法宣传品、现场解答群众疑惑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民法典,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彰显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风范,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宣传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宣传书籍1000余本和法治宣传围裙、宣传盒纸、宣传纸杯、宣传袋等宣传品800个。 实践团成员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律服务宣传一直在路上,三原县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同学们在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宣传中受益良多,深刻的认识到了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遇到问题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实践活动只是一个开始,相信会有更多的青年加入法律宣传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青春力量,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出发,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成为法律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实践团成员与法援工作人员的合照 通讯人:郭俊 指导老师:刘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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