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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不得委托举办培训班选拔生源 |
西安日报/辛闻/2018-03-02/ 285次阅读 |
西安市将紧盯学校乱招生问题、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中小学学籍管理、各级教育收费问题、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等问题。 |
2月2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8年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出炉。据悉,我市将紧盯学校乱招生问题、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中小学学籍管理、各级教育收费问题、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等问题。方案还透露,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各学校以任何方式私自圈定学生。 学校不得择生 学生不得择校 方案表示,我市将紧盯学校乱招生问题治理。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项法规政策,公办小学按照所划定的学区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规定办理入学,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 我市还将规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指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要求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各学校以任何方式私自圈定学生。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全体干部及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扰正常招生秩序,不得替自己或他人子女给任何学校打招呼说关系。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我市还将紧盯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扎实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检查。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时间节点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加大整顿力度,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同时,紧盯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人籍一致规定,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建立、转接学籍。严禁中小学校以“借读”名义,接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学籍挂靠”。 紧盯各级各类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和标准,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审标准收费。 民办学校不得委托举办培训班选拔生源 另外,紧盯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民办中小学不得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使用任何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排名作为入学、考核的依据,坚决制止以入学为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落实教辅材料价格公示制度,未通过省级评议的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推荐及统一代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中小学和幼儿园学具购买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学具产品。 乱收费一经查实先免除涉事学校校长职务 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区县教育局学校及相关负责人,一经查实,先免除涉事学校校长职务,再视情节轻重对其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不积极配合调查,借故拖延搪塞弄虚作假的单位、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取消违规收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当年或下年各类评优评先、晋升职称评选资格;对违规收费高中,将报请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对违规收费幼儿园将报请省教育厅取消其“省级示范幼儿园”称号。涉事幼儿园三年内不得升等级。 对接收择校生的学校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也对择校生学籍所在学校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压缩违规收费学校当年秋季或下学年度招生计划,对违规收费问题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民办学校,取消其下年度招生资格。民办学校超计划、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还将把校长纳入诚信黑名单,并按超计划数量被削减其来年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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